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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送达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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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下列单位开业后已经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该行为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可以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规定的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行为。本机关拟对下列单位作出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因与下列单位联系未果,现依法向下列单位公告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限下列单位在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我局领取,逾期未领取则视为送达,特此公告。 联系人:张志,电话:5897048,联系地址:威海市海滨南路49号威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1511室。 拟处罚单位名单: 威海韩朝街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威海巴尔思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威海欧柯尼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威海郑兰姬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威海可滴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威海可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威海艺茶艺道保健服务有限公司 威海卓娅健身服务有限公司 威海正三乐器有限公司 威海明星木业有限公司 威海知英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威海伊寇伊丽贸易有限公司 威海哈路服装有限公司 威海世原渔具有限公司 威海杰森化妆品有限公司 附件:威海韩朝街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等15户拟吊销企业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pdf
威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5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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