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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市质量强市及品牌战略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申报2024年威海市市长质量奖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3-18 09:32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威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字号:[ ]

威海市质量强市及品牌战略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申报2024年威海市市长质量奖的通知


各区市质量议事协调机构办公室,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精致城市”建设和全市“大抓经济”工作部署,激励在质量工作中取得卓越绩效的单位和个人,树立先进质量典型,根据《威海市市长质量奖认定办法》(威政发〔2023〕16号),市质量强市及品牌战略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开展2024年威海市市长质量奖(以下简称市长质量奖)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威海市行政区域内,依法成立并独立承担法律责任,从事一、二、三产业的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从事质量工作的自然人。

(二)鼓励创新能力强、质量管理水平先进、符合产业发展方向、成长性较强的中小型单位,特别是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和新模式领域(以下简称“四新”领域)的高新技术企业、独角兽企业、瞪羚企业和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以及能够带动区域经济发展、具备良好经济社会效益的现代农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新型服务业、公共服务业等行业的单位积极申报市长质量奖。

(三)已获得市长质量奖的单位和个人不得重复申报。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市长质量奖的单位应具备《威海市市长质量奖认定办法》(威政发〔2023〕16号)规定的基本条件:

1.单位正常运行5年(含)以上,“四新”领域单位正常运行3年(含)以上;

2.建立有效运行的质量管理体系,形成自我完善的持续改进机制,在质量发展、品牌建设、科技进步、标准创新、经济社会效益、节能降耗减排、生态环境保护和履行社会责任等方面取得突出成效;

3.实施卓越绩效管理模式,形成特色鲜明、科学先进的可复制、可推广的质量管理方法,近3年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和质量水平位居省内同行业前列;

4.积极参加质量相关活动,质量与品牌优势突出,社会美誉度高,具有良好质量信用记录和社会责任记录;

5.近3年内未发生重大质量、生产、安全或环境污染、公共卫生等事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认定,下同),无因单位责任导致服务对象(顾客)投诉的突出问题;

6.近3年内无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行为。

(二)申报市长质量奖的个人应具备《威海市市长质量奖认定办法》(威政发〔2023〕16号)规定的基本条件:

1.政治坚定,清正廉洁,品行端正,恪守职业道德和社会规范;

2.在本市从事质量相关工作10年(含)以上;

3.具有较强的质量意识和创新意识,对质量发展事业有高度责任感和使命感;

4.在履职工作岗位或从事质量领域为质量发展作出突出贡献;

5.有较高社会认同度,质量工作业绩得到群众普遍认可,或在国际、国内、省内质量技能大赛中获得突出成绩;

6.所在单位近3年内未发生重大质量、生产、安全或环境污染、公共卫生等事故;

7.无不良信用记录和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三、申报材料

(一)申报市长质量奖的单位应提交以下材料:

1.《2024年度威海市市长质量奖认定申报表(单位)》,申报表中包含单位基本数据、单位简介和总结提炼的质量管理理念等;

2.《自我评价报告》(3万字以内),依据《卓越绩效评价准则》(GB/T19580-2012)编写;

3.以总部或总公司(集团)名义申报的,应附组织框架图和文字,详细说明公司内部关系。从事多元化经营,提供多项产品和服务的,其申报材料信息应覆盖各项主要业务;

4.单位的营业执照、所获奖励证书等证实性材料复印件;

5.以上材料以A4纸幅面装订成册(双面打印),一式二份,并在每册侧脊上注明申报单位名称;

6.与以上材料内容完全一致的U盘或光盘,一般为可编辑Word文件,含2-5张单位全景及主要生产线照片;

7.经有合法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报表(2021年至2023年)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公章。

(二)申报市长质量奖的个人应提交以下材料:

1.《2024年度威海市市长质量奖认定申报表(个人)》;

2.《自我评价报告》,应详细说明申报个人的质量工作经历、获得与质量有关的奖励、取得与质量有关的业绩和成果,以及对所在单位经营发展产生的积极影响;

各类申报个人应分别着重说明以下方面做的工作和取得的绩效。

(1)专家学者

a.是否具有较高理论水平,是否能够引导、影响和促进质量管理理论、实践的发展进程。

b.是否在质量管理理论研究、实践方面取得重大突破和创新,是否在权威刊物发表重要学术论文,出版高水平的理论专著。

c.是否在质量领域具有很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研究成果和理论创新是否为国内外同行所公认,是否获得省部级以上或国际专业领域的表彰奖励,在社会各界享有良好声誉。

d.研究成果是否在实际质量工作中得到有效应用,是否解决了质量难题,是否提升了质量水平,取得了巨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2)单位管理者

a.是否长期重视质量管理工作,是否具有丰富的质量管理实践经验,在保障质量安全、推动质量发展中是否发挥重要作用。

b.是否积极探索提高组织质量管理水平和效率的有效途径,创新质量管理方法模式。

c.是否重视培育企业的质量价值观和价值理念,是否推动形成独特的企业质量文化。

d.是否注重质量专业人才培养,是否培养形成高效的质量管理团队。

e.是否具有广泛的社会认同度和影响力,推动企业、行业质量水平不断提升。

(3)工程技术人员

a.是否长期坚守在质量工程技术一线开展工作,是否熟练掌握质量工程技术方法与工具,是否具有良好的模范带头作用。

b.在质量技术方面是否取得重大改进或突破创新,是否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质量核心技术,是否有效解决了生产或服务环节中的质量难题。

c.是否通过质量技术攻关,提高本企业产品的质量水平和可靠性,降低产品质量成本,提高企业品牌效益。

(4)一线员工

a.是否长期坚守在生产一线开展工作,是否掌握熟练的工作技能,是否能够起到标杆带头作用。

b.是否在企业技术革新、技术改进、质量攻关等活动中发挥骨干作用,是否能够有效解决生产经营中的质量技术难题。

c.是否在企业生产经营中有独创的质量技术成果,是否在行业中得到广泛推广应用,是否取得良好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d.是否在企业员工中能够发挥骨干带头作用,是否积极开展传、帮、带活动,是否为本企业培养大批熟练技术工人。

3.个人身份证、所获奖励证书等证实性材料复印件;

4.以上材料以A4纸幅面装订成册,一式二份,并在每册侧脊上注明申报个人姓名;

5.包含与上述材料内容完全一致的U盘或光盘,一般为可编辑Word文件,含个人一寸电子版照片;

6.单位管理者申报,还应提交所在组织经有合法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报表(2021年至2023年)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公章。

四、申报程序

(一)单位和个人在自愿基础上,如实填写《威海市市长质量奖认定申报表》,编制《自我评价报告》,向各区市质量议事协调机构办公室提出申请,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二)区市质量议事协调机构组织相关单位和人员对上述材料审核并签署推荐意见,经区市人民政府盖章同意后,请于5月30日前报市强市办。

(三)市强市办组织相关人员组成认定小组,依据《威海市市长质量奖认定办法》(威政发〔2023〕16号),对申报单位和个人进行审查,并组织开展认定工作。

五、注意事项

(一)各区市质量议事协调机构要按照本通知的要求,认真做好申报材料推荐工作。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好中选优的原则,确保推荐单位和个人的质量。

(二)市长质量奖推荐和认定工作坚持科学、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对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申报单位、个人和推荐单位,取消申报或推荐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各类申报单位和个人可以登录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https://scjgj.weihai.gov.cn/art/2024/3/18/art_4583_4412687.html)查询和下载申报通知和申报表格。

联 系 人:苏海涛 李朝君

联系电话:0631-5283157

电子邮箱:sscjgjzlk@wh.shandong.cn

联系地址:威海市海滨南路49号1600室


附件:1.2024年度威海市市长质量奖认定申报表(单位).doc

             2.2024年度威海市市长质量奖认定申报表(个人) .doc


威海市质量强市及品牌战略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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