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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裁决书
文号
鲁威市监知法裁字〔2020〕2号
日期
2020年4月15日
请求人
企业名称
威海吉泰精工金属制造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周锡青
被请求人
环翠区渔名捕户外用品销售部
刘守铭
案由
专利侵权纠纷
裁决结果
责令被请求人立即停止销售与ZL201821067126.0“一种渔线轮侧盖快拆结构及使用该结构的渔线轮”专利相同的产品。
依据的法律、法规
或规章名称及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五十九条第一款、第六十条;《专利行政执法办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