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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威海市文明诚信个体工商户评选活动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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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市文明办,各区市、国家级开发区市场监管局,南海新区综合监管执法局,个私协会: 为贯彻落实《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精神,加强个体工商户文明诚信体系建设,引导文明经营、诚信自律市文明办、市市场监管局、市个私协会决定联合开展“文明诚信个体工商户”评选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名额 在本市范围内持续经营3年以上的个体工商户。全市评选文明诚信个体工商户300户(见附件)。 二、有关要求 (一)精心组织。各区市要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把开展文明诚信评选活动作为加强职业道德建设,不断提高文明诚信经营水平有效载体,确实把评选表彰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严格把关。各区市要认真履行职责,对照评选条件严格把关,按照有关要求规范操作,严格审核,确保评选活动程序合规。要综合考虑行业特点,切实增强评选活动的覆盖面,真正将经营状况良好、诚信守法经营、具有代表性的个体工商户纳入推荐评选对象。 (三)注重宣传。各区市要以此次评选活动为契机,利用各类媒体和宣传阵地,引导广大个体工商户积极参与评选活动,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文明公约,争当文明市民。以文明诚信引领全市个体工商户的发展,努力在个体私营经济领域形成学有榜样、赶有目标的良好氛围。 各单位对推荐对象基本情况、事迹材料的真实性和推荐程序的完备性进行审核,确认符合评选条件和要求后,于6月20日前申报材料一式二份及电子版报市局个私服务中心。联系人:马静、李晓娜,联系电话:5236708,电子邮箱:sscjgjgsfwzx@wh.shandong.cn。 附件: 1.威海市文明诚信个体工商户评选办法 2.威海市文明诚信个体工商户评选名额分配表 3.威海市文明诚信个体工商户推荐审批表 4.威海市文明诚信个体工商户推荐汇总表 威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威海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威海市个体劳动者私营企业协会 2023年3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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