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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市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已整改完成问题整改销号情况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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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山东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工作规定》(鲁环督改办〔2022〕8号)要求,现将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六项整改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自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受理时间为8:30—17:30),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反映,反映方式为来人或署名来信(包括电子信函),对匿名方式提出异议的不予受理。 威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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