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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威海市2025年市级专利专项资金资助项目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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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威海市市级专利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威市监发〔2024〕56号)的有关规定,现启动威海市2025年市级专利专项资金资助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范围 (一)高价值专利培育中心资助; (二)创新管理知识产权国际标准(ISO56005)资助; (三)知识产权运营支撑项目资助; (四)专利密集型产品认定资助; (五)中国专利奖奖励; (六)验收合格的2024年市级专利导航项目资助; (七)中小微企业专利权质押贷款利息贴息资助; (八)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能力提升奖励。 二、申报材料 (一)高价值专利培育中心资助 申报材料:1)《威海市高价值专利培育中心资助申报表》(附件1);2)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制度文件;3)企业在专利密集型产品备案、专利产品销售、许可转让、质押融资或者获得专利奖等转化运用方面以及专利保护方面取得突出成效,或在涉及专利的科技成果转化方面取得较大突破的文字材料和相关佐证。所有非原件材料需加盖公章。 (二)创新管理知识产权国际标准(ISO56005)资助 申报材料:1)《创新管理知识产权国际标准(ISO56005)资助申报表》(附件2);2)ISO56005证书复印件。所有非原件材料需加盖公章。 (三)知识产权运营支撑项目资助 免申即享项目,根据知识产权运营支撑项目验收情况发放资助资金。 (四)专利密集型产品认定资助 免申即享项目,根据中国专利保护协会公布的名单发放资助资金。 (五)中国专利奖奖励 免申即享项目,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第二十五届中国专利奖授奖的决定》名单发放资助资金。 (六)市级专利导航项目 免申即享项目,根据市级专利导航项目评审结果发放资助资金。 (七)中小微企业专利权质押贷款利息贴息(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期间完成还本付息) 该项目申报材料已收集审核完毕,此次申报人无需再提交材料。 (八)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能力提升奖励 申报材料:1)《威海市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能力提升奖励申报表》(附件3);2)执业专利代理师证书和缴纳社保记录;3)2024年代理本地的发明专利授权列表;4)2024年代理本市知识产权专利无效、专利复审、专利诉讼等业务案例列表和佐证材料;5)2024年独立开展知识产权评估、许可、转让、交易、投融资、产业化、作价入股或专利池集成运作等方面的运营业务,取得突出成效,形成文字材料,并附相关佐证材料。所有非原件材料需加盖公章。 三、受理部门及联系方式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申报单位及个人将材料报送至所在区市知识产权主管部门,各区市知识产权主管部门要按照本通知的要求,履行初审责任,严格审核申报材料,仔细核对相关证明材料,避免出现重复资助现象或不合格资助项目。纸质版材料经各区市知识产权主管部门初审后加盖公章,于10月24日前报送至威海市知识产权事业发展中心(威海市海滨南路49号楼702室)。纸件材料一式三份,市知识产权事业发展中心留存一份,各区市知识产权主管部门留存一份,申请人留存一份。电子版汇总表(附件4)纸质版经分管负责人签字后提交一式一份至威海市知识产权事业发展中心(威海市海滨南路49号楼702室),电子版(excel)发送至公务邮箱zscqsyfzzx@wh.shandong.cn。 申请人如有问题请咨询各区市知识产权主管部门,各区市知识产权主管部门如有疑问请咨询市知识产权事业发展中心。 环翠区知识产权事业发展中心:5307139 文登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科:8480918 荣成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科:7511933 乳山市市场监管局综合管理服务中心:6665008 高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科:5621985 经区市场监管局质量和知识产权科:5988865 临港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科:5588961 四、专项资金管理和拨付 专项资金实行总量控制。审核工作结束后,报市市场监管局研究确定,形成资金分配方案报市财政局,由市财政局向各区市财政局拨付资金。
威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0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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