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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威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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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卡本保罗体育用品有限公司等6户企业(具体名单见附件): 由本局立案调查的你单位涉嫌连续2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一案,已调查终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现将本局拟作出行政处罚的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告知如下: 你单位自2024年起至2025年连续2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2023年度年报、2024年度年报)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该行为涉嫌构成《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2024修订)》第十八条第一款“企业因连续2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规定的企业因连续2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的行为。 依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2024修订)》第十八条第一款“企业因连续2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之规定,拟吊销你单位营业执照。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第一项,以及《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听证办法》第五条、《山东省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实施办法》第二条的规定,你单位有权进行陈述、申辩,并可以要求听证。 因你单位下落不明,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本局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自送达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未行使陈述、申辩权,未要求听证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请你单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我局领取《行政处罚告知书》。逾期未领取,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联系人:张卫东、梁洁 联系电话:0631-5897048 联系地址:威海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海滨南路49号 附件:拟吊销营业执照6户企业名单
威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2月5日 附件 拟吊销营业执照6户企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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