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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年威海市知识产权(专利权)质押融资扶持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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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市、国家级开发区市场监管局: 根据《威海市市级专利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威市监发〔2024〕56号)规定,现结合我市实际,就2025年威海市知识产权(专利权)质押融资扶持资金申报工作明确如下: 一、申报对象 在威海市行政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国家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的中小微企业。 二、补贴标准 对符合条件的知识产权(专利权)质押融资单笔贷款,按照贷款合同签订日上月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10%给予贴息支持,每家企业每个申报年度贴息最高不超过15万元。 三、申报条件 (一)贷款企业是出质知识产权(专利权)的权利人,知识产权(专利权)权属清晰、合法有效。质押专利中至少有一件为首次质押的发明专利。 (二)贷款放款前完成知识产权(专利权)质押登记。 (三)知识产权(专利权)质押获得银行贷款的额度或比例明确。 (四)贷款于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之间按合同约定完成还本付息。 (五)无财政资金明确的不予支持的情形。 四、申报材料 (一)《威海市中小微企业知识产权(专利权)质押融资贴息申报书》(附件1)。 (二)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知识产权(专利权)质押登记通知书、首次质押的发明专利需提交专利登记簿副本。 (三)已偿还贷款本金和支付相应利息凭证。 (四)借款合同、质押合同、借款涉及的其他全部担保合同。如贷款属于纯专利权质押贷款的,需额外提供银行授信批复材料。 (五)企业符合中小微划型规定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六)同一项目未在威海市其他政府部门申请过市级贷款贴息的承诺书。 (七)应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以上申报材料一式一份(活页装订),相关合同、凭证等材料应内容要素完整、清晰可辨,复印件应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五、申报流程 申报设置两级审核,符合条件的企业将申报材料先报至所在辖区知识产权主管部门,各区市知识产权主管部门将对企业报送材料进行初审,对不合格的材料及时进行反馈,协助企业进行修改。初审完成后,各区市将申报材料按时报送至市知识产权事业发展中心,中心对上报材料进行二次审核。 申报项目纸质版于2025年7月19日前报送市知识产权事业发展中心。经审核合格后,符合申报条件的申报项目再报送电子版。 六、其他要求 (一)强化组织申报。各区市知识产权主管部门要认真组织,及时通知相关企业和银行金融机构,做到不拖延、不漏报、无差错。要跟进指导企业准确理解申报要求,填报相关表格、准备申报材料,及时报送纸质版申报材料,确保报送资料真实、完整、规范。 (二)严格审核把关。各区市知识产权主管部门务必要认真做好申报材料的审核、汇总等工作,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规性、准确性、规范性负责,如实填报《威海市2025年知识产权(专利权)质押融资贴息资金汇总表》(附件2)。同时结合申报工作做好企业情况汇总,挖掘典型案例,总结工作成效。 (三)规范资金使用。针对弄虚作假、骗取资助资金等失信行为的企业主体,将严格按照《威海市市级专利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威市监发〔2024〕56号)第二十二条规定执行。 联系电话:5819617,报送邮箱:zscqsyfzzx@wh.shandong.cn 附件:
威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6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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