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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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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威海玺贝日用品销售中心(有限合伙)连续2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无法取得联系,该行为涉嫌构成《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2024)修订》第十八条第一款“企业因连续2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规定的企业因连续2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的行为。本机关拟作出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因与该企业联系未果,现依法公告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限威海玺贝日用品销售中心(有限合伙)在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我局领取,逾期未领取则视为送达,特此公告。 联系人:张志,电话:5897048; 联系地址:威海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海滨南路49号 威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1511室。
威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9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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